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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错何必慢改

1998-05-09 来源:光明日报 ●杨沈 我有话说

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中有一则“月攘一鸡”的故事:有一个人每天都要去偷邻家一只鸡,有人劝他说这不是好人做的事。偷鸡人听后似有所悔,就说:“既然如此,我就少偷些,改作每月偷一只鸡,等到明年我就不再做偷鸡的事了。”

这是一个知错慢改的典型。不成想远古已过的今天,我们仍可从现实生活中觅到“月攘一鸡”者的身影。土地管理部门去某村查处违法占地,有村干部说,去年我村违法占地15亩,今年只有10亩,言外之意———成绩已经不小了;在财税大检查中,某基层单位汇报说,去年我们违反财经纪律的事有十起,今年才六起,言外之意———我们很有进步了;人民银行进行信贷管理大检查,某银行基层负责人说,去年我们违规放贷近百万元,今年只有30多万元,言外之意———是不是该表扬表扬了;环保局规定,工厂排污须达标,某厂领导说,经初步治理,我们排放的污水浓度已有所下降了,言外之意———已经做得不错了。

如此知错慢改之人,明知自己做的事是违反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政策,可就是还“不由自主”地去违反,并以“慢慢改”为借口日复一日地重复着错误。实际上,“慢改”往往是推拖甚至不改的借口。这种人其实比无知更可怕,他们是“高明”的违规者,知道自已违规却又能找一个理由来掩饰自己。这种人做事不是闻过即改而是知错慢改;只讲客观,不讲主观;只讲工作上困难重重不得已而为之,不讲为什么一犯再犯了无终日———如此这般,与明知故犯并无实质区别,而且比明知故犯更具欺骗性,危害甚大!

知错何必慢改,有错当速改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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